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美術學系徵聘專任/專案教師公告
一、名額:專任或專案教師一名。
二、職級:助理教授(含)以上。
三、聘期:2023年8月1日起聘。
四、學歷條件:具博士學位。
五、本校美術學系理論類新聘教師資格:
1. 「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」,係指獲博士學位次月起算2年內,未曾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並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。
2. 除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,新聘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:
(1)最近3年至少1篇論文於相關專業領域發表(相當於SCI、SSCI、TSSCI、 EI、A&HCI、THCI、SCOPUS等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學術性期刊論文或專著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(2)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1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公部門研究計畫。
(3)具豐富藝術學術研究或教育實務經驗,有具體事蹟可供審查者。
六、專長:東方(含臺灣或亞洲)藝術史、西方藝術史或跨區域藝術史等相關領域。
七、檢附資料:(以下資料恕不退還)
1. 履歷表、自傳(專業成就、學經歷背景、專長領域)。
2. 學位證書、最高學歷成績單及教師證書影本。
3. 近五年內著作目錄(附著作影本或抽印本)及近五年內主持或參與之研究計畫。
4. 教學計劃書(含可開設課程名稱及課程大綱)。
5. 其他佐證資料(如:相關學經歷證照、教學聘書影本、獲獎證明影本等資料)
八、申請截止日期: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前寄本系(郵戳為憑)。
九、應徵者之申請資料請函寄:
50058彰化市進德路一號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學系 王麗雁主任
(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:「應徵美術系專任/專案教師」)
聯絡人:楊小姐e-mail:chunchi@cc.ncue.edu.tw
聯絡電話:04-7232105轉2703
十、本徵聘案先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。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進行第二階段面試,面試名單預定於112年3月29日下午5:00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,不另行書面通知。複審日期暫定為4月12日下午。
十一、備註:
旅居國外之申請者可先經由電子郵件傳送必要之資料(含學位證書之認證)。應徵電子郵件標題請註明「應聘教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