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14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
甄選對象:本校114學年度二年級以上大學部在學師資生(含師資
培育生及教育學程生),依檢附資料區分為弱勢師資生及
一般師資生分別甄選。
甄選基本條件:11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,或上
學期班排名為前25%;且上學期操行成績達85分
以上,及在學期間無記小過以上記錄者。
甄選名額:依教育部核定予本校之名額為準。
報名及初審:學生需於115年5月15日(五)以前將報名表及相關文
件送繳系辦完成報名。
複審:將在1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下午3點10分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