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,或符合教育部規定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。
- 考試科目與成績計算:
(一)面試(含資料審查)50%
(二)筆試:藝術教育50%
- 資料審查及繳交方式
(一)資料審查(3份):1.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,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(組)人數(請使用螢光筆將屬於專業課程及學分部分加以標記)。
2.自傳(含申請動機、志趣、生涯規劃…等)。
3.研究計畫(含研究目的、方法、主題、修課計畫…等)。
4.其他有助於審查相關資料(例如藝術教育之相關工作經歷、外語能力證明等)。
(二)繳交方式:網路報名完成後,請另將「作品審查」資料,於112年1月5日前(郵戳為憑)掛號郵寄或親自繳交(信封上註明報考碩士班及考生姓名)至「500207彰化市進德路1號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收」。審查之資料格式請自行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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