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台北市黃君璧先生美術獎助學金申請
一、獎助學金名額:由學校代為推選優秀學生2名,每名各得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二、申請資格:
1.以書畫創作之大學部、碩士班學生,110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,德育甲等者。(大一、碩一不予受理)
2.本學期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(必須檢附學校蓋章證明)
3.以家境清寒學生優先申請(孤兒或單親家庭或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,請地方鄰里長證明)
4.由學校統一推薦,不接受個別申請。
5.109、110學年度領取過本基金會獎助學金同學,請將機會留給其他需要申請者。
有意願申請者,請備妥相關文件於111年11月18日 下午4:00前繳交至系辦。
申請應具備文件及相關表格,詳請看申請辦法說明。